工伤认定程序的步骤
工伤认定程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:
1. 工伤报告 :
发生工伤后,受伤员工或其同事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。
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。
2. 工伤认定申请 :
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、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,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
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,受伤害职工或其近亲属、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。
3. 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 :
人社局收到申请后,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。
材料完整的,作出受理决定;材料不完整的,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。
4. 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:
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,可以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。
调查时,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,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。
5.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:
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。
根据调查结果,出具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或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》。
6. 工伤认定结论送达 :
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给申请人。
请确保遵循以上流程,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。若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,请随时告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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