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区别
1. 性质不同 :
会计职业道德:基于会计从业人员的自觉性,具有很强的自律性。
会计法律制度:通过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,具有很强的他律性。
2. 作用范围不同 :
会计职业道德:不仅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,还调整会计人员内在的精神世界。
会计法律制度:侧重于调整会计人员的外在行为和结果的合法化,具有较强的客观性。
3. 表现形式不同 :
会计职业道德:出自于会计人员的职业生活和职业实践,其表现形式既有成文的规范,也有不成文的规范。
会计法律制度:通过一定的程序由国家立法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制定、颁布的,其表现形式是具体的、明确的、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规定。
4. 实施保障机制不同 :
会计职业道德:主要依靠道德教育、社会舆论、传统习俗和道德评价来实现。
会计法律制度: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其贯彻执行。
5. 评价标准不同 :
会计职业道德:以道德评价为标准。
会计法律制度:以法律规定为评价标准。
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虽然存在根本差异,但它们在维护会计行业秩序和提升会计职业素质方面起着互补作用